2013年7月30日拍卖临安市岛石镇银坑村92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拍 卖 公 告
受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7月30日上午10点30分在临安市钱王大街725号大世界酒店6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临安市岛石镇银坑村92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设计用途:住宅,证载建筑面积为450.3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3平方米】,整体拍卖参考价人民币60万元,参拍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
采用报名时密封书面报价与拍卖会现场增价拍卖相结合的有保留价竞价方式。标的交易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负。
二、展示及咨询报名:即日起接受咨询、展示并提供相关资料。有意竞买者须确保在2013年7月26日16时前向临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户名:临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浦发银行临安支行;账号:9508 0157 4000 00475)交纳保证金后,凭有效证件及法院保证金收据到拍卖公司办理报名竞买手续,须同时提交密封的拍卖竞价书,书面报价必须高于拍卖参考价,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报名时间: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充抵成交款;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3年7月29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四、与本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五、拍卖公司咨询地址:杭州市平海路58号1106室 联系人:
六、相关信息查阅请点击: www.hzcourt.cn(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www.zjgjpm.com(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
七、委托方监督电话0571-61072791监察部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安分局0571-63721869
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7月11日
标的概况:临安市岛石镇银坑村92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该房屋建成于1998年,混合结构,根据临安市房地产管理处填发的岛石字第201000007号及第201000008号《房屋所有权证》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方汉主,共有权人为陈祝秀,房屋总建筑面积450.3平方米;根据临国用98字第3507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面积173平方米,使用权人为方汉主。目前债务人母亲仍在居住,房产的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整体拍卖参考价人民币60万元,参拍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
公司地址:杭州市平海路58号平海旺角1101室-1106室 邮编:310006
联系方式:总经理:0571-87083931 业务部:0571-87083783 办公室:0571-87083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