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0日浙江永乐铝轮制造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包项目拍卖公告
拍 卖 公 告
受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的委托,定于2015年3月30日上午10时在杭州市平海路58号平海旺角1101室拍卖厅公开拍卖浙江永乐铝轮制造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包项目享有的债权及其从属之担保权利,为了使拍卖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 浙江永乐铝轮制造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包项目享有的债权及其从属之担保权利,本次债权转让以2015年1 月4 日为拍卖基准日,该债权包括本金余额人民币11264.5万元及相应利息。起拍价人民币6315万元。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
二、 报名参加竞买必须提供或签署下列文件:
1、企事业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个人凭身份证原件(代理竞买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竞买人签署的《竞买协议书》。
3、竞买人同意拍卖人声明的书面意见。
三、 特别提示: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属于禁止购买不良资产的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标的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以及现行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竞买的其他主体。
拍卖成交款须在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16时前全部付清,所交的参拍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逾期不付清者,本公司有权认定买受人违约,其参拍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予以没收,本公司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对该拍品进行二次拍卖,二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拍卖价格的,其差额部分由违约人补足。
四、 上述文件或证件,经拍卖人审查认为合法、有效则确认竞买人的资格,并由拍卖人通知竞买人向拍卖人交纳参拍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户名: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市建行高新支行;账号:3300 1616 7350 5001 3345)。参拍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有效(不计息)。
五、 委托人现通知各有关债务人(含保证人和抵押人)特别注意下列事项:1、债权将转让他人,从拍卖成交之日起应向买受人履行债务;2、各债务人(含保证人和抵押人)可对买受人催讨行为的合法性予以监督,如有不合法之处,债务人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买受人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为及其后果与委托人无任何关系。
展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3月27日下午15时止
展示、报名地点:杭州市平海路58号平海旺角1106室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083931 13958023092
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20日
公告日期: 2015年3月20日《浙江法制报》
舟山6户不良资产包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主债务人
债权金额
备注
不良本金(截止2015年1月4日)
欠息(截止2014年7月31日)
债权余额合计
1
舟山港明食品有限公司
300.00
838.62
1,138.62
2
浙江海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695.34
1,424.62
4,119.96
3
浙江舟山圣港水下工程有限公司
924.42
50.95
975.37
4
舟山市浩泰石油有限公司
2,217.10
118.51
2,335.61
5
浙江永乐铝轮制造有限公司
2,967.63
298.11
3,265.75
6
浙江泰锦物资有限公司
2,160.00
157.45
2,317.45
合计
11,264.50
2,888.26
14,152.76
公司地址:杭州市平海路58号平海旺角1101室-1106室 邮编:310006
联系方式:总经理:0571-87083931 业务部:0571-87083783 办公室:0571-87083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