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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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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下城区38处国有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兹定于2017年6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在杭州市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石巷256号)6楼会议室公开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永康苑40幢104商铺建筑面积26.18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7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4万元。

    2、新华路266号4楼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3万元。

    3、凤起都市花园11幢2-13号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07.33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7.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8万元。

    4、凤起都市花园11幢2-15号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08.62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7.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8万元。

    5、潮鸣寺巷49号商铺建筑面积47.22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4.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6、建国北路64号商铺建筑面积29.9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6.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7万元。

    7、新华路140号商铺建筑面积150.8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3万元。

    8、树园11幢5号(树园11-41门对面)商铺建筑面积53.4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4.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9、刀茅巷167号(刀茅巷167-2号)1号教学楼商铺建筑面积50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3万元。

    10、朝晖路43号商铺建筑面积107.3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9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 万元。

    11、朝晖四区61幢4单元401室住宅建筑面积53.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3万元。

    12、朝晖四区61幢4单元402室住宅建筑面积57.38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 2.35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0.4万元。

    13、潮王路8-4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14、潮王路8-5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15、潮王路8-6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16、潮王路8-7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17、潮王路8-8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18、潮王路8-9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19、潮王路8-10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20、潮王路8-11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21、潮王路8-12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22、潮王路8-13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23、潮王路8-14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24、潮王支路75号一层商铺建筑面积95.5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5.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0.6万元。

    25、潮王支路85号一层商铺建筑面积70.5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8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0.8 万元。

    26、潮王支路85号一层通道、潮王支路87、85、83号二楼商铺建筑面积465.79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3 万元。

    27、贾家弄2-2-502住宅建筑面积29.0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1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0.3万元。

    28、黎明园12幢3楼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35.98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7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0.7 万元。

    29、流水北苑6-7幢1号建筑面积9.53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4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0.05 万元。

    30、庆晖公寓1幢101室住宅建筑面积95.98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5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1、绍兴路54号商铺建筑面积67.1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5.2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2、绍兴路56号商铺建筑面积28.4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2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3   万元。

    33、绍兴路58-2号商铺建筑面积70.6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5.5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6   万元。

    34、现代名苑9幢底层商铺建筑面积180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5.5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2  万元。

    35、现代置业大厦东楼910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05.29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6.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7万元。

    36、新市街133-135号商铺建筑面积120.36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37、流水苑51幢底商商铺建筑面积642.63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5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2  万元。

    38、建国北路52号商铺建筑面积1024.90平方米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06.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1 万元。

    上述标的均有业态限制,各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产权方或处置人的意见。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25日9:30至16:00(非工作日除外)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所有标的看样前请电话预约。

    三、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27日9:30至16:00止。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等相关材料(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经审核后签署相关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交入账户:杭州市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账号:33050161982709686868。保证金须于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入上述账户。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等)或网银方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单凭证上明确用途,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咨询地点: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平海路58号平海旺角1106室)

    报名地点: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下城区白石巷256号)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87083931 13805711497(吴先生)  87896821

    监督电话:85386760(下城工商)

    相关信息查阅请登录下列网站:http://www.hzxc.gov.cn/pub/xzfw/zyjy/  http://www.zjgjpm.com/

    或微信搜索公众号“下城区国有房产”“下城区审管办”   

    杭州市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报名事项说明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27日9:30至16:00止

    二、报名地点:杭州市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石巷256号)二楼大厅

    三、报名程序:在报名时间内凭竞买保证金(不是履约保证金)交款凭证和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四、竞买保证金相关说明

    1、保证金交入账户:杭州市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账号:33050161982709686868(账户的“账”不要写成“帐”)

    2、保证金须于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入上述账户,超过20176月27日16:00交入的款项将退回,交款人不具有竞买资格。

    3、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谁竞买谁交款,不得由任何单位或个人代交)。

    4、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等)或网银方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款。(推荐在ATM机上通过竞买人银行卡,输入交款账号并核对户名无误后转账,操作成功后打印凭条;或通过网银交款,打印支付成功页面作为凭证)

    五、报名材料

    1、自然人本人报名

    1)竞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委托他人报名

    1)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个人),样本在网站中下载;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报名(法人直接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报名(委托非法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单位),样本在网站中下载;

    4)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相关拍卖资料、报名资料查阅:http://www.zjgjpm.com/—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杭州市下城区38处国有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咨询电话:87083931(吴先生)

                  

                  

                   授权委托书(单位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现委托                    为我单位参加下城区房屋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6月29日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下城区房屋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2017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个人样本)

    委托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现委托                    为本人参加下城区房屋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参加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6月29日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下城区房屋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本人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签章):              

                                           2017年    月    日

              杭州市下城区38处国有房屋租赁权拍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1、永康苑40幢104商铺建筑面积26.18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7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4万元。

    2、新华路266号4楼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3万元。

    3、凤起都市花园11幢2-13号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07.33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7.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8万元。

    4、凤起都市花园11幢2-15号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08.62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7.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8万元。

    5、潮鸣寺巷49号商铺建筑面积47.22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4.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6、建国北路64号商铺建筑面积29.9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6.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7万元。

    7、新华路140号商铺建筑面积150.8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3万元。

    8、树园11幢5号(树园11-41门对面)商铺建筑面积53.4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4.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9、刀茅巷167号(刀茅巷167-2号)1号教学楼商铺建筑面积50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3万元。10、朝晖路43号商铺建筑面积107.3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9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 万元。

    11、朝晖四区61幢4单元401室住宅建筑面积53.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3万元。

    12、朝晖四区61幢4单元402室住宅建筑面积57.38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 2.35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0.4万元。

    13、潮王路8-4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14、潮王路8-5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15、潮王路8-6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16、潮王路8-7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17、潮王路8-8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18、潮王路8-9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19、潮王路8-10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20、潮王路8-11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21、潮王路8-12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22、潮王路8-13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23、潮王路8-14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2万元。

    24、潮王支路75号一层商铺建筑面积95.5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5.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0.6万元。

    25、潮王支路85号一层商铺建筑面积70.5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8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0.8 万元。

    26、潮王支路85号一层通道、潮王支路87、85、83号二楼商铺建筑面积465.79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3 万元。

    27、贾家弄2-2-502住宅建筑面积29.0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1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0.3万元。

    28、黎明园12幢3楼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35.98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7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0.7 万元。

    29、流水北苑6-7幢1号建筑面积9.53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0.4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0.05 万元。

    30、庆晖公寓1幢101室住宅建筑面积95.98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5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1、绍兴路54号商铺建筑面积67.1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5.2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2、绍兴路56号商铺建筑面积28.4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2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3   万元。

    33、绍兴路58-2号商铺建筑面积70.6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5.5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6   万元。

    34、现代名苑9幢底层商铺建筑面积180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5.5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2  万元。

    35、现代置业大厦东楼910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05.29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6.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7万元。

    36、新市街133-135号商铺建筑面积120.36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2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37、流水苑51幢底商商铺建筑面积642.63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16.5  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2  万元。

    38、建国北路52号商铺建筑面积1024.90平方米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06.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1 万元。

    上述标的均有业态限制,各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产权方或处置人的意见。

    各拍卖标的的租期、产权状况、履约保证金、招租要求、参考起租日、租金递增幅度、租金支付方式及标的相关说明等信息详见《下城区房屋租赁权拍卖标的清单》(附后)。

    二、竞买登记及报名

    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企事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之外其他工作人员参加拍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样本附后);

    自然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护照等)及复印件;

    代理他人竞买:提交授权委托书(样本附后)、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竞买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279:30—16:00,报名地点: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下城区白石巷256号)二楼大厅,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拍卖会资料及现场看样,并确保在2017年6月27日16时前向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账号:33050161982709686868)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本人凭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及保证金交款凭证到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并签署《竞买证》。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办理报名手续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等)或网银方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单凭证上明确用途,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竞买人须凭《竞买证》及拍卖会入场券方可进入拍卖会现场。竞买人在拍卖会场无论是否本人出价其法律效力均归属于相对应的竞买人。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详见《拍卖会现场秩序管理办法》),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操作,更不得进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拍卖人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后凭《竞买证》向拍卖人换取竞买号牌,一牌一人,竞买号牌是代表竞买人身份和竞买权的标志。竞买人领取竞买号牌后,应妥善保管,并在拍卖竞价过程中谨慎使用,拍卖会结束后应将号牌归还拍卖人。竞买人须对本人、委托人及其他持举该竞买号牌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坐落、范围、面积、房屋结构、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义的,须在竞买前向产权人或处置人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详见《各标的产权方或处置人联系电话》),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经营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六、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七、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必须当场亲自与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企事业单位买受人还须当场在《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上加盖公章),并于2017年7月3日下16时前向产权人或处置人指定账户(见下表)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租金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详见《下城区房屋租赁权拍卖标的清单》(附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可转抵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

    各标的租金(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交款账号

    标的序号

    租      金

    交款账号

    交款户名

    交款开户行

    履约保证金

    1#—38#

    租      金

    3301040160005058519

    杭州市下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环北支行

    履约保证金

    买受人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自然人须本人(不得委托他人)凭身份证原件和产权方或处置人开据的收款凭证、法人须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公章、法人章和产权方或处置人开据的收款凭证,在收到产权方或处置人的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到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白石巷256号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电话:0571—87896821),并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不计息。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相应标的对应相应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见下表

    各标的对应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

    标的序号

    对应合同框架样本

    1#—38#

    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一)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及逾期未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者,拍卖人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撤销原成交确认书,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价格低于原成交价的,原买受人须补足差额。

    八、买受人须于2017年  7  月 3  日下午16时前向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标准附后。户名: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杭州市高新支行;账号:3300 1616 7350 5001 3345)

    九、九、标的交付

    产权方或处置人负责将房屋腾空,在腾空期内(见下表)向买受人交付标的,原承租户拍卖成交续租的不存在腾空期。

    产权方或处置人向新承租户交付标的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内部可能有部分固定或非固定设施不属于拍卖标的范围,其所有人(产权方或处置人、原承租人、原使用人)拆卸或搬出时可能会对标的产生破坏。

    各标的参考租期、腾空期、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序号

    参考租期

    腾空期

    免租金装修期

    1#

    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30天

    15天

    2#-4#

    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30天

    一个月

    5#、7#

    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30天

    一个月

    6#

    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30天

    15天

    8#-9#

    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30天

    一个月

    10#-12#

    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30天

    一个月

    13#-23#

    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30天

    15天

    24#-26#

    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30天

    一个月

    27#29#30#

    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30天

    15天

    28#30#31#33#-37#

    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30天

    一个月

    38#

    2017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

    30天

    二个月

    原承租人拍卖成交的,执行上述租期,无免租期;通过拍卖产生新承租人的,且标的参考起租日前标的未能腾空的,起租日在腾空期内顺延。

    产权方或处置人给予部分标的新承租户(不含原承租户续租)相应的免租金装修期(见上表),参考租期起止时间相应延后。

    本次拍卖标的租金支付方式详见《下城区房屋租赁权拍卖标的清单》(附后),租金先付后用。

    标的交付前房屋的水、电、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原承租人或产权方、处置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水、电、通信、物业、汽车停放等相关费用不含在租金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十、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2、本次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拍卖结果。

    3、《下城区房屋租赁权拍卖标的清单》中标的所示面积为资产评估报告(【浙天允评报字2017第030号】、【浙天允评报字2017第040号】)所记载面积,拍卖标的分割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面积与拍卖资料所示面积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在竞买报名时供竞买人查阅。

    4、各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产权方或处置人的意见(联系电话见下表),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各标的产权方或处置人联系电话

    标的序号

    产权方或处置人

    联系电话

    1#—38#

    杭州市下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0571-85382766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产权方或处置人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部分标的产权不齐、甚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消防验收。因房屋相关证照、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文件尚未办理或缺失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或审批手续的,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6、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产权方或处置人的书面同意。

    7、未经产权方或处置人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买受人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产权方或处置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8、部分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产权方或处置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更名或开户工作,产权方或处置人协助办理。

    十一、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十二、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有任何疑义请当场立即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被认为知悉并愿意遵守和履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与内容。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活动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拍卖正式开始前由拍卖师当场进行口头说明。竞买人举牌应价或书面报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填写《退还竞买保证金信息单》,退还保证金依据“谁报名、退给谁”的原则,即收款人户名和账号须与交纳竞买保证金时的信息一致。如竞买未成交,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中国建设银行退还至《退还竞买保证金信息单》中填写的本人账户(不计息),竞买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也无需另行办理退付手续。

    十四、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拍卖会实际开始时间与拍卖公告所指拍卖时间允许有合理幅度的提前或延迟;

    2、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结算账号由本公司指定;

    3、拍卖会上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示意成交时,交易合同即告成立,《拍卖成交确认书》是对合同成立的进一步书面固定,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不影响拍卖成交;

    4、拍卖相关文件均以盖章文件为准。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杭州市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时间:2017年6月29日下午14时30分

    拍卖地点: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下城区白石巷256号)6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87083931(吴先生)  87896821

    下城区工商行政管理监督电话: 85386760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并对以上条款予以认同,同意接受标的现状,竞拍所产生的风险自负。

    竞买人签名:


    杭州市下城区38处房屋租赁权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租期

    产权状况

    起拍价、竞买保证金

    及履约保证金

    招租要求

    参考起租日及

    租金支付方式

    递增幅度

    备注

    1

    永康苑40幢104商铺建筑面积26.18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2.7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0.4万元                    履约保证金0.54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扰民、蔬果销售、五金加工店等、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15天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2

    新华路266号4楼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25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3万元

    履约保证金5万元

    仅限办公,符合工商部门领证条件

    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3

    凤起都市花园11幢2-13号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07.33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7.8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0.8万元

    履约保证金1.5万元

    仅限办公,符合工商部门领证条件

    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4

    凤起都市花园11幢2-15号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08.62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7.8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0.8万元 

    履约保证金1.5万元

    仅限办公,符合工商部门领证条件

    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租期

    产权状况

    起拍价、竞买保证金

    及履约保证金

    招租要求

    参考起租日及

    租金支付方式

    递增幅度

    备注

    5

    潮鸣寺巷49号商铺建筑面积47.22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4.5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0.5万元                            履约保证金:0.9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6

    建国北路64号商铺建筑面积29.9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6.5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0.7 万元                 履约保证金1.3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15天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7

    新华路140号商铺建筑面积150.8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25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3万元                 履约保证金5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在租     

    2、原承租户享受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3、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8

    树园11幢5号(树园11-41门对面)商铺建筑面积53.4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4.6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0.5万元                 履约保证金1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在租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9

    刀茅巷167号(刀茅巷167-2号)1号教学楼商铺建筑面积50平方米三年租赁权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3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0.3万元                 履约保证金0.6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娱乐业等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10

    朝晖路43号商铺建筑面积107.3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19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2 万元                 履约保证金3.8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11

    朝晖四区61幢4单元401室住宅建筑面积53.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2.2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0.3 万元                 履约保证金 0.44 万元

    仅限住宅使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12

    朝晖四区61幢4单元402室住宅建筑面积57.38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2.35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0.4 万元                 履约保证金0.47  万元

    仅限住宅使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13

    潮王路8-4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1.6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0.2 万元                 履约保证金0.32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15天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14

    潮王路8-5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1.6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0.2 万元                 履约保证金0.32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15天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15

    潮王路8-6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1.6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0.2 万元                 履约保证金0.32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15天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16

    潮王路8-7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1.6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0.2 万元                 履约保证金0.32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15天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17

    潮王路8-8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1.6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0.2 万元                 履约保证金0.32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15天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18

    潮王路8-9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1.6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0.2 万元                 履约保证金0.32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15天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19

    潮王路8-10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1.6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0.2 万元                 履约保证金0.32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15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20

    潮王路8-11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1.6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0.2 万元                 履约保证金0.32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15天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21

    潮王路8-12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1.6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0.2 万元                 履约保证金0.32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15天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22

    潮王路8-13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1.6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0.2 万元                 履约保证金0.32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15天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23

    潮王路8-14号商铺建筑面积28.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1.6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0.2 万元                 履约保证金0.32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15天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24

    潮王支路75号一层商铺建筑面积95.5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5.6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0.6  万元                 履约保证金1.12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25

    潮王支路85号一层商铺建筑面积70.5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  8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0.8  万元                 履约保证金1.6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26

    潮王支路85号一层通道、潮王支路87、85、83号二楼商铺建筑面积465.79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28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3  万元                 履约保证金 5.6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27

    贾家弄2-2-502住宅建筑面积29.05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2.1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0.3  万元                 履约保证金0.42  万元

    仅限住宅使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15天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28

    黎明园12幢3楼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35.98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7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0.7  万元                 履约保证金 1.4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29

    流水北苑6-7幢1号建筑面积9.53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0.4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0.05  万元                 履约保证金0.08  万元

    仅限仓库使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15天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30

    庆晖公寓1幢101室住宅建筑面积95.98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5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0.5  万元                 履约保证金 1 万元

    仅限住宅使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31

    绍兴路54号商铺建筑面积67.1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5.2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0.5  万元                 履约保证金1.04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32

    绍兴路56号商铺建筑面积28.4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2.2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0.3  万元                 履约保证金0.44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15天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33

    绍兴路58-2号商铺建筑面积70.6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5.5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0.6  万元                 履约保证金1.1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34

    现代名苑9幢底层商铺建筑面积180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15.5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2 万元                 履约保证金 3.1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35

    现代置业大厦东楼910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05.29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6.6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0.7 万元                 履约保证金 3.8 万元

    仅限办公,符合工商部门领证条件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36

    新市街133-135号商铺建筑面积120.36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22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2 万元                 履约保证金4.4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37

    流水苑51幢底商商铺建筑面积642.63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三年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16.5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2 万元                 履约保证金 1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0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空置    

    2、承租户享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38

    建国北路52号商铺建筑面积1024.90平方米五年租赁权

    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起拍价106.2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11  万元                 履约保证金35  万元

    免餐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201771日至2022630日,租金半年一付款,先付后用

    每年递增3%

    1、房产现状为在租   

    2、承租户享有两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相关说明:


    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一)

    合同编号: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杭州市下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就房屋租赁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该房屋位于        号,证载建筑面积      ㎡。

    2、考虑到房屋现实存在,乙方对房屋权属已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如因本合同所确定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均不增加或减少租金总额,相关营业执照由乙方自主办理。 租赁物业内属甲方资产的设施设备等附属设施(以下称附属设施),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开具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租赁期间,该附件所列物品作为租赁物业组成部分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

    3、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已委派专业人员对租赁物业进行现场查验,对于涉及的专业技术等问题已进行详尽了解,双方均确认租赁物业以现状为准进行出租。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止。甲方同意将自            日起至           日止的期限作为乙方的装修免租期,无论在该期限内乙方是否完成装修,该期限届满后均开始计算租金。

    2.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    60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3.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不再继续出租该租赁物业的,甲方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乙方应做好腾还租赁物业的准备,并保证将在租赁期满时将租赁物业移交甲方。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1.甲、乙双方约定,该租赁物业建筑物总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具体为第一年     元;第二年     元;第三年     元。

    租金支付方式及付款日期如下:

    2.上述租金标准,已包含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以及本合同附属设施使用费用。

    3.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赁物业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费等其他费用。

    4.支付方式: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期,先付后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支付第一期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以下称为“指定账户”,具体为:户名:杭州市下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帐号:3301040160005058519,开户行:杭州银行环北支行),以后每期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支付,甲方采取委托杭州银行代扣的方式收取租金,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提供户名为乙方的杭州银行账户,并与甲方及杭州银行方签订《委托代扣协议》,乙方应保证租金支付日当日该账户存有足额应交房租金额。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当期租金后,在当月向乙方提供当期租金的正式发票。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交付物业租赁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本租赁合同自乙方实际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因违反本租赁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甲方由此遭受实际损失,甲方扣划后将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须于收到上述通知后7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划的保证金,除非此时租赁合同已终止。乙方对甲方扣划行为有异议的,可通过磋商或诉讼等方式主张权利,但不影响先行补足保证金的义务。

    3.租赁关系终止时,若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交还该租赁物业,则甲方在保证金中扣减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赔偿金、违约金后,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租赁期间,使用该租赁物业所发生的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电梯等年检费、区街道收取的各项费用、基本电费、其他未知的税费等应由乙方自行负担。即便在租赁期间乙方停止使用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仍应按相关规定交纳上述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单方停止使用租赁物业不作为减免租金及其他费用的理由。

    如需甲方代缴其他费用的,次月甲方凭相关凭证向乙方收取。

    第五条  租赁房屋使用约定。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物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该物业建筑物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生产经营。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应当持续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不得损害相邻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利益。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租赁物业所属建筑物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乙方应保证房屋按规定的用途使用。房内不得堆放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日常活动不得影响居民正常作息。若需改变房屋用途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另订立补充协议。

    3.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上述用途使用租赁物业,甲方不予干预。乙方在使用租赁物业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包含合同附件)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当地政府部门的管理。

        4、乙方认可按现状交付的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已满足乙方租赁房屋的各方面使用条件、符合乙方租赁房屋的目的。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经济赔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

    5、租赁房屋的安全(如消防)责任在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安全生产,如在使用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凡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消防治安等问题,一切经济损失、责任处罚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6、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其设计、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必须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

    7、乙方与该房屋物业管理部门洽谈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地区综合管理费(如门前三包费、综合治理费等等)。

    8、本房产租赁后,乙方不得经营噪音、污染严重及与周边环境相抵触的限制业态。

    9、租赁期满,乙方若未获得续租资格,则应按期腾空房屋,逾期则甲方有权予以处置。乙方逾期腾退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应按当年同期日租金的二倍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10、承租期满前甲方有权按公开招租程序,陪同拟承租人看房,乙方应做好配合工作。

      第六条  房屋收回的验收

    1、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30日内向对方主张。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时,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七条  合同终止及违约、赔偿责任

        1、前述条款有规定的按照执行。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按以三个月房屋租金标准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作为违约责任。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另一方还应负责赔偿。

    3.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租赁物业用途,或从事非法活动,或在租赁物业内隐匿武器、弹药、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非法或危险物品,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业并收取三个月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作为违约金。

    4.乙方延期支付租金或及其他费用,自催告之日起每拖欠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10%的滞纳金,延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三个月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5.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装修改造或超范围装修改造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三个月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6.甲方发现乙方未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三个月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7.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因生产经营及其他行为导致噪声、排污、辐射等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或遭受行政机关处罚的,除非能在甲方允许的期限内得以全部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三个月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8.乙方在租赁期间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三个月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9.乙方在保证金通知扣减后7日内仍未予以补足的,每延期一日按补足金额的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 6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三个月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10.租期届满或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乙方均应在租期届满日或租赁合同终止日次日将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移交甲方,逾期移交期间按日租金标准的2倍支付违约金。

    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任何一方无需向另一方赔偿或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该租赁物业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租赁物业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租赁物业的建筑物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 租期届满,乙方未行使续租权或乙方行使续租权但未能就续租条件与甲方达成一致的。

    5)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他事故导致租赁物业无法继续租赁且在 3 个月内无法修复的。

    6)因政府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政策变化等政府行为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7) 双方达成书面合同,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8) 因1)、2)、3)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政府或相关机构补偿的装修改造费归甲方所有。甲方向乙方补偿乙方投入装修改造费用的剩余租期的折旧后的装修改造补偿费,补偿费用的计算方式:装修改造补偿费=乙方投入的总装修改造费*租期剩余天数/总租期,但不得高于政府或相关机构补偿的装修改造费,乙方不得以何种理由要求其他补偿和赔偿。

    12、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对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13.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并且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得免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当尽快协商决定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

    14.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和维修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

    15.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约定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的承担。

      第八条 合同终止后的清场

    1.本合同因履行期满而终止的,乙方应在合同届满次日将租赁物业归还给甲方,双方办理移交手续。乙方返还租赁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在办理移交手续前,乙方应将租赁物业内乙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及办公用品等搬迁出场,垃圾清运完毕,并经甲方验收认可。双方应就该房屋的归还情况签署交接表。

    2.本合同因任何一方提前解除而终止的,乙方应在解除合同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将租赁物业归还给甲方,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双方在办理移交手续前,乙方应将租赁物业内设备设施及办公用品全部清理出场,垃圾清运完毕,并经甲方验收认可。

    3.如乙方未及时移交租赁物业、清理完毕物品的,除按本合同约定标准支付租金外,另外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当前日租金标准双倍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期届满或因提前解除而终止合同七日内,未办理终止的移交手续,则甲方有权开启该租赁物业的门锁、更换门锁并将该租赁物业收回,甲方对因此而引起的乙方之损害或损失概不负责。在此情况下,乙方遗留在该租赁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包括装饰、装修,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未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分,并以处分所得抵付乙方尚欠甲方的任何款项及作为对甲方因此所发生及将发生的损失的全部或部分赔偿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凡与本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该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2.本合同的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条  1、本合同甲方的约定送达地址为:

    甲方送达地址为:杭州市下城区杨六堡路11号

    乙方送达地址为:

        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拍卖佣金收取标准

    序号

    交易成交价

    费率(%)

    1

    200万元(含)以下

    2

    2

    200万元—500万元(含)

    1

    3

    500万元以上

    0.8

    1、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佣金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收取。200万元(含)以下按照总成交价(三年租金总和,租期超过三年的按三年计,租期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招租年限计)的2%收取;200万元—500万元(含)按照总成交价(三年租金总和,租期超过三年的按三年计,租期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招租年限计)的1%收取;500万元以上按照总成交价(三年租金总和,租期超过三年的按三年计,租期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招租年限计)的0.8%收取。

    3、拍卖佣金交款账号:

    户名: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杭州市高新支行

    账号:3300 1616 7350 5001 3345

    拍卖会现场秩序管理办法

    一、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须凭竞买报名时拍卖公司提供的“拍卖会入场券”入场,原则上竞买人可领取不超过2张 “拍卖会入场券”。

    二、有资格进入拍卖会现场的人员:

    (一)领有“拍卖会入场券”的有效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

    (二)佩戴工作证的拍卖公司工作人员;

    (三)交易中心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产权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

    (五)交易中心准许入场的其他人员。

    三、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由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安保人员进行劝阻,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的;

    (二)其他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四、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会场,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劝阻后无效的;

    (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的;

    (三)威胁、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

    (四)其他严重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五、现经营户威胁、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按以下处理:

    (一)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会场;

    (二)导致无法开展公平竞价并损害他人利益的,拍卖中止,拍卖标的收回,待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标的腾退完毕后,再次进行拍卖;

    (三)承担拍卖标的收回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买受人                                 2017 6  29日上午14时30分在拍卖人杭州市下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石巷256号)6楼会议室举行的杭州市下城区37处国有房屋租赁权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买得下列标的,现双方签订本成交确认书予以确认,并就其它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成交的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名称

      

            

         二、买受人应在2017 7316点前向拍卖人(户名: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杭州市高新支行;账号:3300 1616 7350 5001 3345)付清拍卖佣金       元。拍卖佣金按照下列标准收取:

    序号

    交易成交价

    费率(%)

    1

    200万元(含)以下

    2

    2

    200万元—500万元(含)

    1

    3

    500万元以上

    0.8

    拍卖佣金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收取。200万元(含)以下按照总成交价(三年租金总和,租期超过三年的按三年计,租期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招租年限计)的2%收取;200万元—500万元(含)按照总成交价(三年租金总和,租期超过三年的按三年计,租期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招租年限计)的1%收取;500万元以上按照总成交价(三年租金总和,租期超过三年的按三年计,租期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招租年限计)的0.8%收取。

    三、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买受人应在2017 73 16点前向委托人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四、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杭州市下城区            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买受人必须遵守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

    2、《竞买须知》作为本次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受人(签字)                          拍卖人(盖章)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公司地址:杭州市平海路58号平海旺角1101室-1106室 邮编:3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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